(原标题:中船特气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5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创新基金”)、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以上主体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 28,800,000股变动至 26,47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44%减少至 4.99998%,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船特气于 2024年 12月 24日收到公司股东国新投资、国风投创新基金、国风投基金出具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国新投资 | 企业名称|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5层 558室| | 法定代表人|柯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2JNW8H| | 经营期限|2015年 12月 16日至长期| |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风投基金 | 企业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4| | 法定代表人|黄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X6U4H| | 经营期限|2016年 8月 8日至 2026年 8月 8日| | 注册资本|10,200,000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3.国风投创新基金 | 企业名称|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1室| | 法定代表人|黄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C0BYH42N| | 经营期限|2022年 10月 8日至 2032年 10月 8日| | 注册资本|2,480,000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国风投基金 集中竞价 2024/12/23-2024/12/24 546,085 0.10315% 国风投基金 大宗交易 2024/12/23-2024/12/24 1,783,415 0.33687% 合计 2,329,500 0.44002%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国新投资 5,400,000 1.02000% 5,400,000 1.02000%| | 国风投基金 18,000,000 3.40000% 15,670,500 2.95998%| | 国风投创新基金 5,400,000 1.02000% 5,400,000 1.02000%| 合计 28,800,000 5.44000% 26,470,500 4.99998%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国风投基金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30日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