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受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鑫科技”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及信息披露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起45天内。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具体情况及安排:公司需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1,092,696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注销,相关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在申请办理中。
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