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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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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1.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 公示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该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 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4. 监事会核查意见

  5. 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 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实施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 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8. 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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