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关于驰宏锌锗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11点00分在公司本部九楼三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出席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9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2,062,888,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1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993,453,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5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8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694,35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8%。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8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335,968,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8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经核查,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