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骏亚科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789,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47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