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森林包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森林包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57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延期情况 根据《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1. 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2. 年产9000万平方米纸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 3. 绿色环保数码喷墨印刷纸包装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为15,700.52万元,全部拟投入尚未完结的“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延期情况 公司将“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技改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
(二)延期原因 项目涉及厂房建设,由于地质刚性较差,公司聘请设计院等专业机构进行了多次方案优化调整,导致项目工期延迟近一年。
(三)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投产后的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