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书)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光华芯 股票代码:688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中增加或减少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系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进行减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公司已于 2024年 11月 22日披露《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道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711,615股、51,184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762,7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813,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未来 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伊犁苏新集中竞价交易 2024/12/16-2024/12/17 56,000 0.0318% 道丰投资集中竞价交易 -0 0 合计 56,000 0.03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 伊犁苏新 8,612,430 4.8857% 8,556,430 4.8539%| | 道丰投资 257,546 0.1461% 257,546 0.1461%| 合计 8,869,976 5.0318% 8,813,976 4.9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减持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