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9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024年 6月 14日(即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4.90元/股调整为 44.10元/股。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截至 2024年 12月 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15%,最高成交价为 24.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39,834,934.4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