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晓川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晓川先生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郭晓川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郭晓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