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在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积极抢抓新能源汽车配套市场良机下,对公司营运资金提出较高要求。
发行目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现金增资,提升市场信心。
发行对象及其关系:
德润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交易。
发行方案概要:
限售期: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50%(含本数),则德润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0%,则德润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德润控股,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控制权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发行方案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