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华安证券21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章宏韬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505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79,367,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494%。
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