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0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1日下午 14:30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 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 John Charles Dandolph Iv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0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73,025,71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9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72,62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606%。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272,746,2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反对 249,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 29,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