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 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下列结构性存款产品:
预计年化收益率:1.30%或 2.1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年化收益率:1.50或 2.1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年化收益率:1.50或 2.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年化收益率:0.64-3.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年化收益率:0.65-3.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年化收益率:0.80-1.9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年化收益率:1.20-2.2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及期限未超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范围。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购买的上述产品外,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