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首席合伙人为邓超。2023 年末合伙人 47 人,注册会计师 26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8 人。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6,610.5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9,936.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50.77 万元。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3,554.40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33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2,281.30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女士,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自 2022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邹阳先生,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自 2022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200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8 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及其他专项审计费用为 58 万元,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经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