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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瑞仪器: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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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仪器”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1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87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天瑞仪器未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导致天瑞仪器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61,423.52万元,少计营业成本61,171.43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52.0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6%。

刘召贵时任天瑞仪器董事长,吴照兵时任天瑞仪器财务总监,张鑫时任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均在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决议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我会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1. 对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2. 对刘召贵、吴照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3. 对张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规定,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针对2021年年报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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