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善麒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 30.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 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要求,同意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自愿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同意公司制定《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补充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崔崧需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