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23.9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1.95倍,低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22.92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28.75倍。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2月6日(T日)。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2月10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