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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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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核,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拟实施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 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和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紧密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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