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樊艳丽女士和李秋波先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