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年 1-9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5,543,509.37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952,182,461.39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405,113,329.2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05,113,329.27元。公司拟定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止 11月 29日总股本 439,073,22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 4,279,400股股份数量后的434,793,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3,478,866.2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由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