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一汽解放: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8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11月 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7,183,7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7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4,754,8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4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428,9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620,1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0%。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1,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428,9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0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860%;反对 4,594,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488%;弃权546,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479,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0.2306%;反对 4,594,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7308%;弃权 546,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386%。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783,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744%;反对 4,022,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805%;弃权377,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220,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6385%;反对 4,022,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6445%;弃权 377,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17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936,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926%;反对 4,024,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807%;弃权223,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372,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9275%;反对 4,024,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6474%;弃权 223,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251%。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905,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889%;反对 3,971,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744%;弃权306,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341,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8692%;反对 3,971,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5474%;弃权 306,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834%。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曹雪峰律师、邵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一汽解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