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8400万元。 ●回购股份用途: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4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2024年 12月 2日-2025年 5月 23日)。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4年 11月 26日召开了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使用银行专项贷款结合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3、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贷款结合自有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7.4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12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20.86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1694%;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6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0.43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0847%。 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回购 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7.4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招商银行杭州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8400万元。 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2000万元,以回购价格上限 37.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20.86万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 0.1694%。 9、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0、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无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增持除外)。 11、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披露回购方案后的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内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 12、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13、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4、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其他事项说明: 1、回购账户开立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2、信息披露安排: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