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运集团、浙能集团、煤运投资))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股票代码:600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 1幢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 1幢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存续分立)
一致行动人之一: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
一致行动人之二: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 302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 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 A座 9层西侧
签署日期:2024年 11月 28日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 1幢 法定代表人:胡敏 注册资本:6,12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50146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船舶及其辅机的修造;海上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室内外装潢;船舶配件、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国内劳务合作;本单位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1年 12月 10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浙能集团持有海运集团 51%股权;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海运集团 49%股权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 法定代表人:刘盛辉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7603769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1年 3月 21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浙能集团 90%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浙能集团 10%股权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 302室 法定代表人:胡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8236547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的投资、煤炭运输的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5年 12月 8日至 2025年 12月 7日 股权结构:浙能集团持有煤运投资 100%股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海运集团因经营需要,进行存续分立,分立为海运集团(存续公司)和甬通海洋(新设公司),且分立后存续公司、新设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与分立前海运集团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一致。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海运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导致,海运集团将其合法持有的宁波海运 15.24%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 183,919,720股)协议转让给甬通海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减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海运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海运375,346,36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比例为31.11%;甬通海洋未持有宁波海运股份;浙能集团持有宁波海运154,736,24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比例为12.82%;煤运投资持有宁波海运10,662,85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比例为0.8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海运集团、浙能集团及煤运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宁波海运540,745,46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44.81%。
2024年11月28日,海运集团与甬通海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运集团将其合法持有的宁波海运15.24%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183,919,720股)转让给甬通海洋,甬通海洋同意接受海运集团持有的前述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转让不涉及支付价款。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海运191,426,64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比例为15.87%;甬通海洋持有宁波海运183,919,7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比例为15.24%。海运集团与甬通海洋、浙能集团及煤运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宁波海运540,745,467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44.8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浙能集团、煤运投资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及签订时间 出让方: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二)协议主要条款 1、股份转让 甲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海运 183,919,7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比例为 15.24%。
2、转让价格 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系属于公司分立所进行的股份分割行为,不涉及价款支付,转让价款为 0元。
3、过户登记 双方应根据适用法律、中证登公司和上交所的要求,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的申请材料,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乙方应有权获得与转让股份相关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
4、费用 由于签署以及履行《股份转让协议》而发生的任何手续费、税费等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自行承担。
5、协议生效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中拟转让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相关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也未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因本次股份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至中证登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权益变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确信受让方资信良好、受让意图明确、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保持不变。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本公司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