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pdf)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债券代码:113060 债券简称:浙 22转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7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7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9号文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 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年 7月 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2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代码及简称:债券代码:113060;债券简称:浙 22转债。 (三)本次债券发行日期:2022年 6月 14日。 (四)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70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六)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年 6月 14日至2028年 6月 13日。 (七)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1.0%、第五年 1.5%、第六年 2.0%。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九)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年 12月 20日至 2028年 6月 13日止。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初始转股价格为 10.49元/股,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公告。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详见公告。 (十四)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股股票享有与原 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 (十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增加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十七)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浙 22转债”转股期间为 2022年 12月 20日至 2028年 6月 13日。截至 2024年 11月 8日,累计 4,096,934,000元“浙 22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407,594,386股,占“浙 2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5100%。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浙 22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相关事项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华安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及约定,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