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标的公司”)控股权的提案,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普润星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吉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楚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同盛景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横琴鑫和泰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国融证券 42.0747%、14.0252%、1.6830%、2.2578%、1.9747%、1.1220%、1.1220%、0.3366%股份,合计 64.596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