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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 骏亚科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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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骏亚科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召开。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8,107,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445%。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4.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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