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决议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3966号公司22楼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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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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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 出席人员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2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71,558,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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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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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表决情况:《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同意71,468,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1,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37,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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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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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