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1证券简称:八一钢铁公告编号:临 2024-040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年 11月 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八一钢铁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优化长短期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缓解冬季经济运行资金压力,拟利用现有生产设施、设备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10亿元,期限 5年,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3.5%;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批准《八一钢铁关于炼钢厂 150t产线新建宽厚板连铸机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炼钢厂 150t产线新建宽厚板连铸机项目,项目建设不含税总投资不超过 23895.63万元。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批准《八一钢铁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2024年度审计费用 182万元(含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10万元。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