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10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2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