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内部就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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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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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 2024年5月2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24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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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39.3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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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归属期: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 归属条件及成就情况:
- 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 激励对象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4,270,615.82元,满足公司层面归属条件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103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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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情况:103人,归属价格39.34元/股,可归属的股票数量合计408,550股。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情况:56人,归属价格39.34元/股,可归属的股票数量合计118,7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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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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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2,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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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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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相关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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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