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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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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关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了上述事项。关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关欣先生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21-62306166传真:021-60197573邮箱:ir@quanweisolar.com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泉为科技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50特此公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附件:简历关欣,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9月至2021年6月,历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金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办主任。截至目前,关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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