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关于提议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提议内容包括: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2元/股(含12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8,333,333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1.4825%;按照回购金额下限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5,833,333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1.0378%; 6.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建设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提议人李树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李树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提议人李树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已就上述提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具体回购方案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以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