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1,894,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99%; - 反对180,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84%; - 弃权65,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1,504,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615%; - 反对180,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45%; - 弃权65,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4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所涉关联股东罗卫国、史东伟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