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奇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年 5月 22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79,500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捷自动化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天捷自动化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 4,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总额度为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上述新增担保额度顺利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24年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179,500万元(已包含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不含为无锡天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0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1,500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天奇锂致实业有限公司与九江银行定南支行之间自 2024年 10月 23日至 2028年 10月 23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天奇锂致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8MA35GEKW1N 成立日期:2016年 01月 2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老城镇精细化工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HUA RUN JIE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和硫酸钠的生产、加工和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4年 9月 30日 | 2023年 12月 31日 | | --- | --- | --- | | 总资产 | 112,093 | 99,911 | | 总负债 | 100,983 | 71,469 | | 净资产 | 11,109 | 28,441 | | 项目 | 2024年 1-9月 | 2023年 1-12月 | | 营业收入 | 107,888 | 558,722 | | 利润总额 | -18,687 | -54,302 | | 净利润 | -18,687,564.63 | -46,143,418.36 |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持有天奇锂致 100%股权。经查询,天奇锂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行 债务人:赣州天奇锂致实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整。 2、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甲方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担保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甲方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乙方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为 175,500万元,占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3.17%,实际担保余额为 108,910.51万元,占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1.61%。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