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04”号文核准。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0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291,90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08,100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97.5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8,397.61万元。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2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产品范围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新农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新农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新农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