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4-07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共有12名董事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等。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8,900万元(含)。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5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9.05万股至1,234.92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2,500,282,481股的比例为0.25%至0.49%。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回购方案、调整回购方案、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相关文件、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