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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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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46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6,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9,999,96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1月 3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11月 30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92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85,377,35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4月 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4月 7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 11月 30日,保荐机构和友发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存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3个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企业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 6月 30 日余额 | 销户时间 | | --- | --- | --- | --- | --- | --- |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700001087 | 650,000,000.00 | 0.00 | 2022年 3 月 |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15477588888880 | 650,000,000.00 | 0.00 | 2022年 3月 |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南开支行 | 75510188000147119 | 429,451,056.60 | 0.00 | 2022年 3月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729,451,056.60 | 0.00 |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2年 4月 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 28日,公司与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企业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 6月 30日余额 | | --- | --- | --- | --- | --- |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天津静海支行 | 8111401011900745032 | 1,985,377,358.49 | 39,173.61 | | 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 | 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行 | 37655200000003710424 | 0.00 | 8,343,712.92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985,377,358.49 | 8,382,886.53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本报告附表 1和附表 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0年 12月 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1,137,106,320.7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944号《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 4月 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676,619,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921号),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 2021年 1月 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1年 1月 18日转出 16,29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2年1月 6日归还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16,290.00万元。

2、公司 2022年 4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转出 7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2年 5月 17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3,000.00万元;于 2022年 6月 23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10,000.00万元;于 2022年 8月 31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7,000.00万元;于 2022年 12月 1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9,500.00万元;于 2023年 2月 16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6,500.00万元;于 2023年 3月 27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34,000.00万元。

3、公司 2023年 3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8日转出 34,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年 8月 1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4,600.00万元;于 2023年 9月 25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1,600.00万元;于 2023年 11月 13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1,500.00万元;于 2024年 3月 21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26,300.00万元。

4、公司 2024年 3月 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6,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转出 26,3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4年 4月 8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1,700.00万元;于 2024年 5月 30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5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已累计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200.00万元,剩余 24,100.00万元暂未归还。

(五)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2年 1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69%的节余募集资金 16,469.56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 24,938.29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2.47%,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本报告附表 3和附表 4。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于 2020年末达到预定使用状态,2021年受产能爬坡、市场开拓影响,实际效益未达预期;2022年受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和下游需求疲软影响,实际效益未达预期;2023年受房地产开发投资下滑影响,公司下游需求有所疲软,实际效益略低于预期收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完全建成。由于部分建成资产折旧摊销金额较大,人工等刚性开支较大,而建成产能逐渐释放,同时叠加下游房地产开发投资处于下行阶段,市场需求较弱,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期亏损金额较大。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 2024年 10月 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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