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