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气派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情况(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法律意见。
2023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本次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需回购注销该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5,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7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通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将于2024年10月17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