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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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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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