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康生物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受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9月 19日决定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4年 9月 20日公告了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0月 9日上午 11: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号天康企业大厦 11楼公司 4号会议室召开,由董事成辉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4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9,300,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12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