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方邦股份: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数量: 1、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5.4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3年 7月 14日-2025年 7月 10日。2024年 7月 1日至 2024年 9月 30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 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 0%。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 458,98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 53.75%。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22.3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4年 7月 31日至 2026年 5月 25日。2024年 7月 1日至 2024年 9月 30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 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 0%。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 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 0%。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 5月 28日至 2022年 6月 6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 6月 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 6月 13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 7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 8月 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向 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92万份,行权价格为 34元/份,期权简称为方邦股份期权,期权代码为 1000000188、1000000189。 6、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 6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序 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数 量(万份) | 可行权数 量(万份) | 本次行权数 量(万份) |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已获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苏陟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10 | 5 | 0 | 0% | | 2 | 李冬梅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0 | 5 | 0 | 0% | | 3 | 高强 | 中国 | 董事、首席技术官 | 8 | 4 | 0 | 0% | | 4 | 王作凯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8 | 4 | 0 | 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44人)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44人)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44人)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44人) | 112.8 | 56.40 | 0 | 0% | | 总计(48人) | 148.8 | 74.4 | 0 | 0% |

注:(1)上表“本次”所指期间范围为 2024年第三季度,下同; (2)上表中可行权期内已离职人员及对应权益数量(截止 2024年 9月 30日)未纳入统计,公司将于后续可行权期满时统一办理对应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 48人,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共 0人参与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万 份) | 可行权数 量(万份) | 本次行权数 量(万份) | 本次可行权 数量占其已 获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数 量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苏陟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 14 | 7 | 0 | 0% | | 2 | 李冬梅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6 | 3 | 0 | 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3人)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3人)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3人)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3人) | 24.7 | 12.35 | 0 | 0% | | 合计(15人) | 合计(15人) | 合计(15人) | 合计(15人) | 44.7 | 22.35 | 0 | 0% |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 15人,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共 0人参与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本激励计划于 2024年第三季度合计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 类别 | 变动前(截至 2024年 6 月 30日)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 |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 80,669,486 | 0 | 80,669,4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 0 | 0 | 0 | | 总计(股) | 80,669,486 | 0 | 80,669,486 |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第三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 0股,获得募集资金 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方邦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