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批准与授权 (一)2021年7月7日,神驰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神驰机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7月23日,神驰机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2024年10月9日,神驰机电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神驰机电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及其成就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9212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4%。
三、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8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价格调整情况,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1.78-0.4)÷(1+0.4)-0.3-0.35=7.48元。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7.48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858,440股变更为208,848,360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