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6,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209人,合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6,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3年 7月 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2、2023年 7月 13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3、2023年 7月 26日,公司监事会对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4、2023年 7月 31日,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5、2023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等。 6、2023年 12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 8、2024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1.68%。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B”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如果为“C”及以下,则取消当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可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20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6,6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
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内,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相关个人所得税将由公司代扣代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可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 2023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20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且公司及上述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广和通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20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436,68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一)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和通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二)《广和通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广和通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