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公告内容摘要: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提案与通知、表决和决议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提到,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的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监事会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相关机构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股东大会的提案应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期限、审议事项、股东权利说明、股权登记日以及会务联系信息。通知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发出。通知中应充分披露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并在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明确载明相关时间和程序。
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并采取措施制止干扰行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是否具有表决权、对每一审议事项的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以及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应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主持人及出席人员姓名、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总数、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等。会议记录应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特定事项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包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