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订立的 2025年-2027年三年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本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年度担保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丽珠单抗签订《2025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2025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期间,本公司每年度为丽珠单抗因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15,731.05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