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为促进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的合法化、规范化,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等。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审议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