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铜峰电子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2.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91元/股
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预留授予数量:12.00万股
预留授予人数:4人
预留授予价格:3.91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预留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铜峰电子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范通知》《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