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4-059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3元
股权登记日:2024/10/10 除权(息)日:2024/10/11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11
发放年度:2024年中期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63,614,11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084,233.90元。
自行发放对象: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元;对个人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元。 -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27元。 - 对于持有本公司 A股普通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并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7元。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