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召集。
2、2024年 9月 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会。
3、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月 24日 14时 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号 C3-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英存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120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合计为 113,100,944,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 72.7006%,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通过。